當代數位藝術,或者說各種產業都一樣,開始強調不同領域和所學人才的集合,發揮各自的專長和巧思來呈現作品,有時候同時容納程式設計師、工程師、建築師、繪畫家等各種技術職業的人才,共同組成一個藝術創作團體來發表作品。他們的作品通常很難界定成為藝術、工業科技或是科學;
他們的作品通常大量採用數位科技、光影投射、數據控制來呈現,而以觀賞者的「眼睛」作為中心,來呈現「視野被限制」的「人」如何體會到「沒有視野限制」的「物」之間的交錯關係。他們也曾在 2012 年在臺灣國立美術館以「We are the future」為題舉行展覽。
為了強調「人」和「物」的互動,他們並設計了一套控制系統「Interactive 4D Vision」,這是一套讓手機、音樂文字、展品、燈光能夠同時互動的系統,根據訪客穿梭在展場位置自動與環境進行變化,光源下的宇宙銀河也會斗轉星移,捉摸不定,而觀眾也可以透過智慧手機的應用程式來改變宇宙。 換言之,觀眾受到作品和空間的影響而改變了行動,而作品隨著也隨著參觀者的舉止而變容轉換,「觀眾」和「作品」,兩的相對觀點的角度在一個被限制的,兩者一邊自由漫步回繞一邊體驗互動,似乎體現了一種全新的人與物的相容性。
當觀眾進入展場後,無需一直停留在原地觀賞,或是依循某條路線,而是「作品」能不斷改變,迎合並維持著美感。在這一過程中,不管是創作者、作品或是來訪的觀眾,都會更加的自由。讓人和藝術都能舞動,這或許是數位藝術相較於傳統藝術的特徵與個體驗的感觸變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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